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全職博士後和本校青年教師:
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4〕34号)相關規定,2024年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将繼續開展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以及學術交流項目。現将我校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1、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43.92萬港币(約合36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獲選人員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醫療保險、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等。2024年計劃資助60人以内。
2、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42萬澳門币(約合36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2024年計劃資助30人以内。
3、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支付獲選人員生活津貼、健康和工作意外傷害保險和差旅等費用。2024年計劃資助25人以内。
4、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2024年計劃資助100人以内。
我校的“香江學者”“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入選者,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同時享受我校相應博士後崗位薪酬,兩部分待遇疊加發放!
二、申報對象
1、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博士畢業3年以内;本校在站全職博士後或本校在職專任教師。
2、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博士畢業3年内的本校在站全職博士後。
3、學術交流項目:本校在站博士後,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1、申請人務必仔細閱讀《2024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了解申請條件和相關要求。
2、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3月1日—4月20日期間,申請人查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的研究崗位(附件2、3),登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官網的“國(境)外交流項目”系統選擇相應項目,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另向學校人才辦提交紙質版《單位推薦意見表》1份(附件4)。
3、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5月20日—6月20日期間,申請人查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的研究崗位,登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官網的“國(境)外交流項目”系統選擇相應項目,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另向學校人才辦提交紙質版《單位推薦意見表》1份(附件4)。
4、學術交流項目:3月1日—9月20日期間,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官網的“國(境)外交流項目”系統選擇相應項目,并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參加申報系統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目錄》所列會議,且受邀做正式口頭報告的申請人,經設站單位審核推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複核通過後,予以直接資助,先到先得,資助名額用完即止;對未獲得直接資助的申請人,采取“随時申報、擇優遴選”的方式予以資助。
四、有關事項及要求
1、請各單位在在站博士後、青年教師群體中廣泛宣傳和動員,吸引更多優秀博士申報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學術交流項目,并精心組織申報。
2、如申請人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學科須為相同學科,評審時按申請人意願排序參評。
3、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指南》,或聯系學校ag娱乐平台游戏中心(聯系人:張老師025-52090252)。
附件1、 2024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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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